【寵物寄宿入住犬隻注意事項】

一、 飼主至少須於住宿或安親前3天預約。


二、 寵物住宿前確認住宿犬隻之健康狀況、定期驅蟲與除蚤、是否定期施打完(多合一疫苗)及(狂犬病疫苗)之施打時間是否為一年內。請於住宿時附上醫生開立的預防針證明。若飼主未明確告知或有所隱瞞時,本寵物旅館不負任何賠償之義務或衍生醫療費用之負擔。


三、 為保護所有入住犬隻之健康及安全,如犬隻入住時發現身上有活體蚤蟲、壁蝨或於其排泄物發現蟲體時,本寵物旅館均會於第一時間通知飼主並立即由本寵物旅館進行驅蟲必要之投藥或除蟲之行為。 前項必要之醫療或其他費用均由飼主負擔。如飼主接到本寵物旅館通知時拒絕進行必要之醫療或除蟲時,請於通知時告知並盡速領回住宿犬隻。


四、如有以下事項之一時,本寵物旅館均不提供住宿或安親等服務:
(一) 具有傳染性疾病或傳染型皮膚病犬隻。
(二)住宿犬隻身體狀況不佳且未施打完整疫苗者。
(三)住宿犬隻施打疫苗期間未滿七日者。
(四)住宿犬隻於結紮或其他手術後,傷口縫線於癒後未拆線者。
(五)具有嚴重分離焦慮症或安定性極差或有自殘之行為或攻擊性行為。
以上各項之情事,如遇飼主未明確告知致住宿犬隻受有健康上之損害或生命之危險時,本寵物旅館均不負任何賠償義務或醫療費用之負擔。
若因此造成旅館環境損壞或相關照顧人員受傷或他人犬隻健康上之損害或生命危險則需付賠償之責任。


五、 住宿或安親前,如犬隻另有特殊照料或交待事項者(如服藥、擦拭藥物、滴劑…等),請於住宿或安親前告知並於入住時檢附相關藥物。工作人員會盡量按照交代在犬隻無嚴重抗拒或攻擊之下幫忙。此服務不另計價,請飼主切勿刻意隱瞞犬隻病情或會抗拒(攻擊)的情況,以免造成照顧人員受傷或犬隻病情之影響。以上之情事,如遇飼主未明確告知致住宿犬隻受有健康上之損害或生命之危險時,本寵物旅館均不負任何賠償義務或醫療費用之負擔。若因此造成旅館環境損壞或相關照顧人員受傷則需付賠償之責任。


六、 住宿或安親之犬隻如有遺傳性疾病或慢性疾病(如心臟病、腎臟病、糖尿病、惡性腫瘤、癲癇、關節問題等等),病情程度輕微者,請務必於入住前告知犬隻相關之習性、進食情況或限制及其他足以影響犬隻病情之因素,以利本寵物旅館於犬隻住宿期間盡力安撫其不安之情緒並使其擁有最佳之住宿品質。 病情程度嚴重或有疑慮者,本旅館有不接受住宿或安親的權利。以上之情事,如遇飼主未明確告知致住宿犬隻受有健康上之損害或生命之危險時,本寵物旅館均不負任何賠償義務或醫療費用之負擔。


七、 犬隻住宿期間計費方式及注意事項如次:
(一)入住當天就算一日。接回去那天四點前接回去哪天不算費用。
假設星期一入住星期三下午四點前接回,費用為兩天(計價天數是星期一及星期二)若星期三下午四點過後來接,費用為三天計價。

(二)入住時間為每日早上08:00時起至晚上20:00止。
住宿期限屆滿時,如飼主未能及時領回者,請以電話告知本寵物旅館展延之期日。

(三)住宿期限屆滿且經本寵物旅館通知且未表示展延後,未能於3日期間內領回住宿犬隻者,本寵物旅館將依照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通知動保處,並保留所有相關民事請求權利。

(四)預約住宿者如為取消時請於入住二天前告知,如於入住當天臨時取消入住者本寵物旅館不退返已付之訂金。

(五)、狗狗在旅館住宿期間,為幫助狗狗能盡早適應並保持情緒平穩狀態和確保其住宿品質,同時不對其它住宿狗狗造成影響,不接受親友團來訪探視,以避免讓狗狗再度焦慮不安影響後續住宿狀況。